1、应聘毕业生提供简历、成绩、业务(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主要证书复印件、推荐意见;
2、用人单位全面考核、试讲,学院院务会议通过,体检通过,填写《温州医学院录用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并附详细简历,报送人事处;
1、拟引进人员提供简历、业务情况、学历证书、任职资格书其他相关材料;
2、经人事处同意,由用人单位全面考核、试讲,学院院务会议通过,体检通过,填写《温州医学院引进人员审批表》,并附详细简历,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综合考核、政审后,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5、若对方单位同意,由校人事处报市人事局,由人事局向对方单位发调令;
6、温州市外调入人员凭调令到蒲鞋市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移证,再持准迁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1、拟引进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后,因故要求改派,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3、研究审批:硕士及以下学历、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由人事处处务会研究审批,每月一次;博士学历、高级职称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每年两次,分别是6月和12月;
4、办理离校手续,服务期未满者按规定交纳违约金、培养费等费用;
3、研究审批:硕士及以下学历、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由人事处处务会研究审批,每月一次;博士学历、高级职称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每年两次,分别是6月和12月;
4、办离校手续,服务期未满者按规定交违约金、培养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