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规定
根据温医大办第1307号抄告单,从2013年11月开始,教职工父母(包括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亲属去世时,学校发放慰问费500元和赠送花圈1个(以100元计)。
二、发放流程
1、教职工本人提供逝世亲属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并注明逝者与本人的关系;
2、人事处劳资科开具慰问费发放单,经人事处业务主管处长审批后,发放慰问费。
三、发放说明
1、学校如已经赠送花圈的,不再发放花圈费。
2、多个职工同一亲属逝世,赠送花圈一个。
COPYRIGHT(C) 2010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版权所有未经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若有任何问题,请联系:0577-86689737备案编号:浙ICP备06050237号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