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温医大〔2016〕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校本部2017年引进的第五层次人才进行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本部2017年引进的第五层次人才(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温医大〔2016〕97号),第五层次人才须在引进后3年内完成以下科研任务之一:
(1)作为负责人获得1项国家级课题,同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工科类可在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可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作为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课题,同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二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CI收录期刊三区发表学术论文2篇(工科类可在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可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科研业绩数据统计时间为引进月份至三年考核期满月份。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附件2),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2、学院审核材料,并根据文件规定的考核目标组织考核小组对第五层次人才进行考核,提出考核评估意见。
3、学校对学院的考核评估意见进行审定,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相关待遇。
四、报送材料
1、《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1份(附电子稿)。
2、《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1份(附电子稿)。
3、业绩证明材料1套。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第五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相关材料请于11月26日前报送人事处人才科。
联系人:黄思源郑桥
电话:86689737
邮箱:Wydzp86689737@126.com
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517室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