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最新通知 >> 正文
  • 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管理员  管理员:  浏览:   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0:00
  • 各附属医院、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效用

        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是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经程序,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外),考试成绩3年有效。

        二、考试对象

      符合《温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温医大〔2014〕57号,附件1)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专业、题型

        考试共设置100个专业。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选择相应专业报名,不得随意选择、更改申报专业。医、护类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相应注册规定(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

    考试副高级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正高级题型为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2种。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

    五、考试组织与考点安排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卫生计生委(局)负责本市考点的考务工作。

    六、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1月18日至1月25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月19日至1月26日期间,报考人员持《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附属医院人员到各医院人事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医疗保健中心人员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林新表;联系电话:86689797)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1月29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受理各附属医院统一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报名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固定,原件由各附属医院负责审核):

      (1)《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其他认证材料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1份;

      (7)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学校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

    学校在考点指定时间内将《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等材料上报考点。考点在网上完成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四)缴费方式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至2月2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

      在4月6日至4月14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可在考试结束三周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七)成绩复核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七、其他事项

      (一)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侧重于考核专业实践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各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3)。

      (二)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务必到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等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特别是对报考专业进行严格把关。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申报资格或成绩,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温医大[2014]57号).doc

      2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docx

      3附件3:考试大纲.rar

         

         

         

                                                   人 事 处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