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浙科发政〔2014〕43号)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14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次推进计划申报类别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具体要求见《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程序
1、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登陆“浙江省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系统。2013年参与申报的对象可使用去年帐号,2014年新申报对象向学校人事处申请帐号,在线填写推荐表。
2、学校审核同意后,申报对象需打印有“审核通过”水印的申报书2份,经学院、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审核后,于4月15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3、学校将推荐对象材料报浙江省科技厅,科技厅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科技部。
三、推荐要求
1.申报对象如实、完整、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受理。
2.各学院、附属医院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
联系人:王敏,张翌,电话:0577-86689797,邮箱:wmcszk@126.com
附件: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4〕72号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样表)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样表)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样表)
5、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样表)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