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办[2013]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我省仅开考英语(PETS-5);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日;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7日,两次的口试都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13日至19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9日至25日。
(二)报名地点:杭州市文二路331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内办事大厅。
(三)报名办法: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时, 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报名费130元。
(四)联系电话:0571-88907628,88908550,88908530。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我校拟申请公派留学及已获公派留学资格但外语未达标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受理。
人事处
二
〇
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