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电子证)在线申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2号),即日起在全省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申领范围和条件
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十年的,能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教师,可以申报该荣誉证书。教师任教年限的计算指退休时间之前在职从事教学工作的累计时间,高等学校按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计算。
二、在线申领办法
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搜索“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进行在线申领,经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教师信息自动核验,审核通过后,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领教师并提供电子证书链接,申请教师即可在线领取电子证书。
三、在线申领实施时间
教师本人可在符合申领条件的次月,按规定办法在线申领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效力与原纸质证书相同,已申领纸质证书的教师原证书依然有效。建议于2022年7月30日前申领。
四、注意事项
(一)教师本人须在申领证书前把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任教经历准确无误地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https://jiaoshi.zjedu.gov.cn/),为在线核验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若教师本人忘记“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的登陆密码,请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重置密码”为主题,将“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rsczhk@wmu.edu.cn,重置的密码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
(三)联系人:魏兰,联系电话86689735、769735。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