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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工作的通知
  • 作者:蔡慧峰  管理员:魏兰  浏览: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5:07
  •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岗位部分职员等级晋升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53号)和《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温医大〔2021〕68号)等文件精神,为调动我校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按照比例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的办法,现将我校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编在岗的现聘管理岗位六级职员、七级职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管理岗位五级职员:现聘管理岗位六级职员满10年,参加工作满30年;申报管理六级职员:现聘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满10年,参加工作满25年,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

    为鼓励长期在管理岗位上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工作的职员,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有2次以上优秀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贡献的管理岗位职员,晋升管理五、六级职员岗位时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或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不能同时放宽。

    2.学历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以上人员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前任副处级和正科级的任职时间累计计算。任职时间、工作时间按足年计算,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二、组织领导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为此次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学院负责本单位五级、六级岗位职员的晋升推荐工作。

    三、评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申报表》,于11月7日前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相关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推荐,思想政治鉴定意见由各党委出具。各单位将《温州医科大学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申报表》、《温州医科大学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申报汇总表》、《聘用申报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于11月9日前送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综合科邮箱。

    (三)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会同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四)确定考察对象。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已经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书面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六)学校审定和公示。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晋升人员名单,向全校进行公示。

    (七)聘任。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由学校统一发文聘任。

    四、相关规定和说明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职员晋升工作,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握条件,规范程序,宁缺毋滥。

    (二)聘任为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的人员要履行对应的岗位职责,同时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有关待遇,不对应相应级别领导职务,仍按原聘职务进行管理。现受聘在管理岗位又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人员,如选择参加五级、六级职员晋升,晋升后按职员级别兑现工资待遇,不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综合科 魏兰 邓迎迎

    联系电话:86689735(769735)

    邮箱:rsczhk@wmu.edu.cn

    地址:同心楼517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