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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9年引进的第五层次人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  管理员:魏兰  浏览: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1:08
  • 各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温医大〔2016〕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校本部2019年引进的第五层次人才进行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本部2019年引进的第五层次人才(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温医大〔2016〕97号),第五层次人才须在引进后3年内完成以下科研任务之一:

    (一)作为负责人获得1项国家级课题,同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工科类可在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可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作为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课题,同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二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CI收录期刊三区发表学术论文2篇(工科类可在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可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科研业绩数据统计时间为引进月份至三年考核期满月份。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附件2),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二)学院审核材料,并根据文件规定的考核目标组织考核小组对第五层次人才进行考核,提出考核评估意见,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3)。

    (三)学校对学院的考核评估意见进行审定,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相关待遇。

    四、报送材料

    (一)《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1份(附电子稿)。

    (二)《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1份(附电子稿)。

    (三)业绩证明材料1套。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第五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相关材料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人才科。

    联系人:高老师、黄老师、潘老师

    电话:86689737

    邮箱:Wydzp86689737@126.com

    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517室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1. 第五层次人才考核名单.xlsx

    2. 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doc

    3. 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