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24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拟调入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6日到3月12日(按5个工作日安排)。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7-86699361
通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纪委
邮政编码:325035
温州医科大学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