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根据市社科联《关于推荐2023年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领域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青年学者。二、评选条件(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在温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温州。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
各部门、单位: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浙教高科〔2010〕99号)规定,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
各部门、单位: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从9月22日起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名额2023年度评聘名额:正高不超过38名(其中“教学特别推荐岗”教授不超过2名,卫技系列占30%左右),副高不超过75名(其中卫技系列占30%左右),中级不超过54名(不含初聘中级名额)。二、报名对象教学等系列专业职务申报人员。包括教师(含学生思政)、科学研究(含教育管理、党务管理)...
各单位:为做好2024年的人才引进、优秀毕业生吸纳工作,现就申报进人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照学校发展的要求,围绕“人才强校”的战略目标,结合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依托省部级以上各创新平台和基地,以国家、省、市海外人才引进工程为抓手,重点引进具有国际化背景的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骨干,尤其是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等的优秀创新团队。...
为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力度,激发优秀人才在科学研究中勇挑重担的工作热情,现开展“校聘研究员”“校聘副研究员”工作岗位聘任。一、聘任条件(一)聘任“校聘研究员”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3.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现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派遣至温州医科大学),具体要求如下:一、研究生院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在职研究生相关管理工作,要求如下:1、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年龄35周岁以下;3、有团队合作意识,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二、保卫处安保人员3名,要求如下:年龄须4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工作责任心和语言沟通能力,有安保经验者优先。有意者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517室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投递至Email:...
现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7名(派遣至温州医科大学),具体要求如下:一、细胞生长因子药物和蛋白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温州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财务方面工作,待遇从优,要求如下:大学本科毕业,具备会计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且有企事业单位会计主管岗位工作经历。二、保卫处消监控室工作人员2名,主要协助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处置与技术侦查等工作,要求如下: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2、...
各部门、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进行选拔工作,现将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等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2.申请人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
一、报到时间:2023年9月1日(周五)8:30—15:30。二、报到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四楼会议室。三、报到程序:1、填写网上人事信息:请于8月30日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工报到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材料,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个人工号查询见附件2。2、携带以下材料来校报到:(1)户口迁移证(如有)、就业协议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原件(系统转入不需要)。(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尊师重教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名额我校推荐2023年温州市优秀教师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近五年已获过温州市尊重教育、尊重人才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市“三优一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楷模),“瓯越情”教育基金各类奖励对象,市中小学乡村教师班主任年度人物等市级综合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