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科
同心楼五楼 86689737
符合出站条件的博士后,将下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与接收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等材料一起交设站单位审核。设站单位核实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博管办审核,并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博士后出站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将离校通知单交学校博管办,办理相应的行政关系、工资以及人事档案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