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科
同心楼五楼
86689737
(1)户口迁移证(如有)、就业协议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原件(非党员或系统转入不需要提供)。
(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国境外学历需携带学历学位认证书彩印和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各层次前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张纸内);二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一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背面写好工号和姓名);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1张。
(3)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原工作期间的合同和在保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有职称者需提供职称证书、评聘文件原件、复印件1 份(无职称者不需要提供)。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发至人事处人才科邮箱rscrck@wmu.edu.cn)。
注:所有复印件均须为A4纸张且按正常比例复印。
按学校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填写《干部履历表》。为保证报到时快速准确填写《干部履历表》,请在报到前先了解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
高校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介绍信抬头请开“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团员需转移团组织关系(28周岁自动退团,无须再转),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点击“业务办理”,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团委(机关部门新招聘人员转入机关第二支部),具体为“选择组织”里依次选择“团浙江省委”,“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XX学院团委”(转入“机关团总支”的选择“机关团总支”“机关第二支部”)。
温州已有房产或原户籍为温州四区(鹿城、瓯海、龙湾、洞头)的户口不能迁入学校集体户,其他的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西路82号温州医科大学),具体流程详见温州医科大学集体户口办理(附件2)。
按自愿原则,到校工会网站下载填写会员登记表,经二级工会主席签字后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同心楼511)。
登陆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工报到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材料,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