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国(境)进修
教师出国(境)进修
— 教师出国(境)进修 —

师资科

同心楼五楼
86689797

一、学校公派

1.申报流程:

(1)学校公布公派出国(境)有关项目申报通知。

(2)符合选派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有关项目的申请表,制订进修计划和任务。

(3)各学院、单位结合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推荐申请人。

(4)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推荐、评审,择优选派。

2.注意事项:

(1)支持对象、类别、名额及期限。

①支持对象。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人员。

②支持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进修接收单位包括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

③支持名额。每年支持50名左右的教师、科研和教学辅助人员赴国(境)外进修,包括国家、省、市各级公派出国(境)项目和学校公派出国(境)项目。

④支持期限。国家、省、市各级公派出国(境)项目期限一般为3—24个月,学校公派出国(境)项目期限为6—12个月。

(2)选派条件。

①来校工作满1年以上。

②具备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出国留学认可的外语条件,或外语能力达到CET六级,或BFT高级。对申请到港澳台进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③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未受记过及以上处

分。

④不列入选派范围人员。详见学校师资管理办法。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1.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或二级单位提交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选。申请人所在部门或二级单位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报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3)专家评审。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对《温州医科大学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逐项打分,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

(4)过会。人事处将专家签字确认的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5)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协助落实访学事宜,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2.注意事项:

(1)遴选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无工作年限要求。

②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应是校编在岗人员以及直属附属医院重点培养对象。申请时距博士毕业在3年以内。

(2)选派计划。

①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②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申请时应取得正式的邀请函。



三、访问进修学者
  1. 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访问进修学者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接受国内访问(进 修)学者申请表》,明确访学(进修)内容、目标。

(2)选派单位及所在学院审批。由选派单位签 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我校导师同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盖章。

(3)学校审核。表格交至学校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录取。

2.注意事项:

(1)访问(进修)学者的条件:

①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②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且具有硕士学位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或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③不支持我校或附属医院人员申请本校导师的访问(进修)学者。

(2)接受访问(进修)学者的条件:

①我校接受访问(进修)学者单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 或是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②导师原则上应是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学术造诣深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温州医科大学
备案编号:浙ICP备12004924号-4
麦拓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