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区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温教基〔2022〕72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ABC类人才;
2.D类人才、博士。
二、政策待遇
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
1.ABC类人才、D类人才子女可在协调确定的公办学校优先照顾,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志愿学校优先安排入学(预警分流学校除外)。
2.博士子女可在协调确定的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志愿学校安排入学,若申请人入读学校学位难以满足时,由属地教育局商申请人安排入学。
3.ABC类人才、D类人才、博士子女申请入读民办初中、小学的,无需摇号优待照顾安排入学,并按每人每学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贴。
三、申报时间
民办学校: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并按照招生程序、凭人才码,同步向意向就读学校报名);
公办学校: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人才通过浙江政务网个人账号登录“温州人才之家”PC端: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手机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温州,点击“子女入学”申请。
联系人:潘老师、高老师,联系方式:86689737。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