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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考核和综合比选成绩 |
备注 |
检验医(技)师 |
jy2021030001 |
83.71 |
入围 |
体检、考察:受疫情防控影响,体检由考生自行安排体检,须签署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附件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项目要求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项目要求(附件2);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者或者舞弊现象,取消聘用资格。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须在2021年3月25日前将:1、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打印本人签字);2、考生本人体检报告(须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单位盖章)材料邮寄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77-88066009。
温州医科大学
2021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