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官网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见问题 >> 正文
  • 问:新教工如何办理学校集体户口?
  • 答:人事处出具落户证明(同心楼517人才科),携带相关材料至保卫处签署落户意见(同心楼102),到蒲鞋市派出所办理落户。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温州医科大学
备案编号:浙ICP备12004924号-4
麦拓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