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教职工(非中层干部)在不影响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审批表》申请兼职,经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公示后报人事处备案。兼职涉及学校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和其他资源占用情况的,在审批前需提交学校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或相关管理部门审核。中层干部兼职由组织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