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审批表-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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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审批表
  • 作者:  编辑:魏兰  来源:   浏览:; 时间:2022年04月19日 09:54
  • 各部门、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温医大〔2022〕40号)已于2022年6月8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要求兼职的,须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向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如兼职单位的基本情况、邀请函、合作意向书等必要的佐证材料)。各部门、单位按相关程序审批同意后,填写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zhk@wmu.edu.cn,纸质版《审批表》分存所在部门、单位和人事处各一份,完成备案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通知相关教职工须在每年年初填报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取酬情况申报表》,如实将上一年度兼职报酬报所在部门、单位备案。各部门、单位将取酬情况汇总,填写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取酬情况汇总表》,《取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人事处(rsczhk@wmu.edu.cn)、纪检监察室(jw@wmu.edu.cn)备案。

    三、各部门、单位须做好教职工兼职相关管理工作,留存兼职相关审批、备案、汇总表等材料备查。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审批表.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汇总表.xls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取酬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取酬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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