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人事处会于月初启动退休办理手续;
(2)人事处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会主动联系退休教职工前往人事处劳资科(同心楼524室)审核个人退休材料,个人确认无误签字后,人事处提交材料到温州人社局;
(3)待温州人社局办结退休手续后,人事处会告知退休教职工审批结果,并通知退休教职工来校领取退休证等办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