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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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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注意事项
  • 作者:  编辑:邓迎迎  来源:   浏览:; 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6:10
  • (1)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

    (2)“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浙江省”,“认定机构”选择“浙江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请选“温州医科大学”。

    (3)申报的“任教学科”应与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课程)相一致。专职辅导员请选择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内有多个学科大类选项,请仔细阅读选择与本人专业最接近的二级学科。

    (4)申请人学习工作经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如系统没有明确说明起始时间,则统一从高中开始填写到目前从事工作。

    (5)“工作单位”按照本人编制所属单位填写,学校编制人员(含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及后期教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医院编制、仁济学院编制人员按各自所在单位填写。

    (6)“现从事职业”按照本人岗位填写。

    (7)“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填写须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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