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
同心楼五楼
86689739
(1)人事处于每年12月告知部门(学院)次年1-6月拟退休人员名单,每年6月告知部门(学院)当年7-12月拟退休人员名单;
(2)部门(学院)接到人事处拟退休人员名单后,提前做好相关事宜准备,包括退休时间告知、退休前谈话、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申请(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工作交接等;
(3)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人事处会提前联系本人,告知退休相关事宜,包括办理第三代市民卡、准备2张2寸照片等。
(1)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人事处会于月初启动退休办理手续;
(2)人事处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会主动联系退休教职工前往人事处劳资科(同心楼524室)审核个人退休材料,个人确认无误签字后,人事处提交材料到温州人社局;
(3)待温州人社局办结退休手续后,人事处会告知退休教职工审批结果,并通知退休教职工来校领取退休证等办结材料。
教职工退休后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工作处(学院路校区),可报名参加离退休工作处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