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安家购房补贴
— 引进人才安家购房补贴 —

人才科

同心楼五楼
86689737

1.安家费

引进人才安家费于入职当年年底统一造册发放,教职工个人无需单独提交申请。


2.购房补贴

申请人如实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人事处负责对引进人才资格及购房补贴额度进行审核,后勤发展处对人才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初步名单。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的,限期补齐,没有补齐的,视同放弃。初步名单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形成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名单。将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半个月内到后勤发展处签订《温州医科大学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按规定申领购房补贴。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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