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科
同心楼五楼 86689737
教职工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由所在学院、部门盖章及领导签字后,交至同心楼517。审核无误后,由人才科开具科研启动经费划拨证明,与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一同交至科技处或社科处。